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集中整治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针对当前农药行业存在的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添加等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完善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全链条防控体系,我部决定开展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发展“科
2026-03-27
发布时间:2024-11-20 来源:农业农村部定所 作者:药情信息处 浏览次数:12243
农业农村部定所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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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人员向我所反映,一些农药企业收到快递时被要求到付快递费,快递内容为农药管理文件,发件人自称为我所工作人员,以此骗取高额快递费。
对此,我所严正声明:
一、我所从未向农药企业寄送上述管理文件。我所任何工作人员不会以个人名义向任何单位推销图书等资料,也不会以快递费到付形式向任何单位寄送农药管理文件、证件、图书等物品。
二、社会上有些人员擅自冒用我所名义、冒充我所工作人员对外联络,骗取社会信任,已对我所声誉及有关工作人员名誉造成严重损害,应立即停止其错误做法。对此类违法行为,我所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三、我所同时提醒农药企业提高警惕,遇有类似情况,请及时向我所反映或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
特此声明。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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