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954号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评审,批准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等6家单位申请的7个新有效成分、13个新农药产品登记,核发《农药登记证》,核准产品标签。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农药产品登记信息 2.经核准的新
2025-10-13
发布时间:2024-11-05 来源:农业农村部法规司 浏览次数:15381
农业农村部法规司
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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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农药管理制度,农业农村部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可以在2024年12月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pmd@agri.gov.cn。
附件:1.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2.《农药登记管理办法》修改前后对照表
3.《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修改前后对照表
4.《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修改前后对照表
5.《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修改前后对照表
6.《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修改前后对照表
农业农村部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