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细化未批准登记产品再次申请农药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进一步优化农药登记审批程序,提升涉企服务水平,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资料要求》规定,我所决定细化未批准登记产品再次申请农药登记有关事项,加快此类情形的技术审查进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农业农村部审批结论为“不批准”的农药登记、登记变更申请(以下简称“上次申请”),其申请人自办结之日起5年内再次提交申请(以下简称“再次申请”)的,
2025-01-20
发布时间:2024-05-10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作者:人事处 浏览次数:4729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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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面试人选确认工作已经结束,因1名考生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按照招聘方案有关要求,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考生名单如下:
岗位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后6位) | 候考时间 |
农药登记毒理学资料评审 (202412003) | 康陈萍 | 272863 | 2024年5月13日12:50--13:10报到,13:25以后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
请递补人员按照《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面试公告》有关要求参加面试。
咨询电话:010-59194067、010-59194084。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