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农药登记信息添加事项办理要求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便民利企,经商部农药管理司,对农药登记信息添加事项办理工作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理流程(一)已有“数字平台”账号的申请人登录中国农药信息网(http://www.chinapesticide.org.cn)点击“数字平台”栏目在线填写申请资料并提交申请;无“数字平台”账号的申请人登录https://www.icama.cn/TrainProj/informatio
2026-01-04
发布时间:2023-11-08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浏览次数:7248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2023-11-08
7248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经评审,批准韩农(黑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等411家企业申请的1227个农药产品登记延续。颁发《农药登记证》,有效期延续5年。
附件:农药登记延续信息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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