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公示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评审通过认定的6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反映。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9日 联系单位: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电话:010—59192810 传真:010—59191875
2026-01-14
发布时间:2025-12-05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浏览次数:5536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2025-12-05
553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制度,拟对《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评审规则》和《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作出修改,现征求你单位意见。
有关意见建议在2025年12月1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pmd@agri.gov.cn。
附件:
1. 《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评审规则》修改前后对照表
2. 《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质量管理规范》修改前后对照表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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