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954号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评审,批准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等6家单位申请的7个新有效成分、13个新农药产品登记,核发《农药登记证》,核准产品标签。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农药产品登记信息 2.经核准的新
2025-10-13
发布时间:2024-11-01 来源:种植业管理司 浏览次数:11244
种植业管理司
2024-11-01
11244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评审规则》等有关规定,认定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农药残留分析研究中心等8家单位为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具体试验范围和有效期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认定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及试验范围
农业农村部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