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农药标签和说明书标注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拟对农药标签和说明书标注提出如下要求。 一、农药制剂产品应当标注所用原药(母药)的登记证号和生产企业名称,相关内容可以在可追溯电子信息码中体现,由该制剂产品登记证持有人对真实性负责。 二、同一登记证号的农药产品应当标注同样的商标,委托加工、分装的产品不得标注受托人的商标。 三、农药产品
2025-05-29
发布时间:2025-05-26 来源:药效审评处 浏览次数:238
药效审评处
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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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训2025年5月23日,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在湖北武汉举办了生物农药试验及评价技术培训班,共有来自省级农药检定机构、登记试验单位、农药企业、科研机构等200多家单位的300名代表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旨在提升行业技术人员对生物农药试验及相关评价技术的理解和把握能力。
培训班上分析了当前生物农药发展面临的机遇和形势,总结了生物农药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重点针对生物农药产品登记管理政策和资料要求的特殊性,从产品化学、药效、残留、毒理、环境影响等不同专业的试验要求和评价方法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讲解。
学员们纷纷表示本次培训针对性和实用性强、受众面广、内容丰富,达到了培训的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