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和《非农药登记管理证明》使用新的查询界面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规范管理,提高办证效率,我所对《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和《非农药登记管理证明》办公程序进行了重新开发和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自2008年6月12日起,启用新的查询系统。新查询系统的查询方法同以前。
- 在2008年6月12日以前受理的《证明》,还在旧查询界面查询办证情况。
- 新系统对《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办证员进行了规范,规范后一个办证员代码对应一个企业。原来一个办证员代码对应多个企业的办证员,请在新查询界面输入相应企业关键字查询新的办证员代码,以便在新查询系统中查询办证情况。
- 《非农药登记管理证明》办证员代码直接在新查询界面中输入公司关键字查询,获得办证员代码后便可在新查询界面查询办证情况。
联系人:进出口处曹兵伟(010-64194101)。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