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集中整治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针对当前农药行业存在的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添加等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完善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全链条防控体系,我部决定开展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发展“科
2026-03-27
发布时间:2025-07-29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作者:综合审评处 浏览次数:8441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202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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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许可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第十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24次执行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的申请登记的501个农药产品、119个登记变更农药产品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馈(包含反馈人姓名、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 7月 29日至2025年 8月 4日。
联系单位: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综审处(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邮编:100125)。
传真:010-59194063
电子信箱:icamags@agri.gov.cn。
附件:
1. 拟批准登记农药产品名单
2. 拟批准登记变更农药产品名单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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