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公示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评审通过认定的14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反映。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6日 联系单位: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电话:010—59192810 传真:010—59191875
2026-04-30
发布时间:2023-05-19 来源: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浏览次数:4799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2023-05-19
4799
农农(农药)〔2023〕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颁布以来,农药产业发生了重大变化,农药生产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此,我们对《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形成了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组织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相关单位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3年5月31日前报送我司。
联系电话:010-59192810、59192847,电子邮箱:pmd@agri.gov.cn。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2023年5月18日
抄送: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农药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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