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公示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评审通过认定的14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反映。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6日 联系单位: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电话:010—59192810 传真:010—59191875
2026-04-30
发布时间:2023-03-10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浏览次数:10276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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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经研究,我所决定自2023年3月10日起,开通技术咨询邮箱(yjsfw@agri.gov.cn)。
农药登记信息员、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联系人在农药登记、登记试验、登记试验单位认定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填写附表通过本邮箱反映。对未提供信息员(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或提供信息不实的,不予回复。
附表:农药登记、登记试验、登记试验单位认定技术咨询表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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